招标】吉林省长春市长春金融高等专科学校新校区学生食堂委托经营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
一、招标条件
本长春金融高等专科学校新校区学生食堂委托经营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长春金融高等专科学校.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长春金融高等专科学校新校区学生食堂委托经营项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长春金融高等专科学校新校区学生食堂委托经营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长春金融高等专科学校新校区学生食堂委托经营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投标人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食品卫生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3.3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4参加本次投标近3年来(2018年年初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5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在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 (详见财库[2016] 125 号文)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招标项目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1年06月17日08时30分到2021年06月23日16时00分购买,招标文件售价1000 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年07月09日13时30分
六、开标时间:2021年年07月09日13时30分
七、其他
长春金融高等专科学校新校区学生食堂委托经营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长春金融高等专科学校新校区学生食堂委托经营项目,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长春金融高等专科学校.现对该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入围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春金融高等专科学校新校区学生食堂委托经营项目
2.2招标范围:长春金融高等专科学校新校区学生食堂委托经营项目,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3项目地点:长春金融高等专科学校新校区.
2.4服务期限:3年。
2.5服务质量目标:优质服务,学生满意度达80%以上。
2.6入围家数:本次招标将采用有限数量制,综合得分由高到低排序取前3名为入围单位,分层委托,第三名候补,详见招标文件.
联系人:刘 工
联系人电话:15210491817 010-87687099
联系人邮箱:zbgs666@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