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阜康市人民医院医用医疗耗材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阜康市
一、招标条件
本阜康市人民医院医用医疗耗材采购项日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136.8万元,招标人为阜康市人民医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医用热敏胶片等材料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阜康市人民医院医用医疗耗材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阜康市人民医院医用医疗耗材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本项目服务范围:
3.具有有效期内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产品授权委托书;产品医疗器械备案凭证;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1年06月17日10时00分到2021年06月24日20时00分购买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年06月28日11时00分
六、开标时间:2021年年06月28日11时00分
联系人:刘 工
联系人电话:15210491817 010-87687099
联系人邮箱:zbgs666@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