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内地文书送国外使用应如何办-理领事馆签章?
答:我国内地出具的涉外公证/书或其他证明文书送国外使用前,一般应先由签章处或外交部委托的外国驻华领事馆领区内省级外事办公室办-理领事馆签章,再由文书使用国驻华领事馆或领事馆办-理领事馆签章。
我国内地文书送国外使用,只办-理外国驻华领事馆的领事馆签章可以吗?
答:不可以。因为外国驻华领事馆不掌握我国国内公证/书或其他文书出证机构的签字或印章备案,难以核实文书真伪,所以要求文书必须先经签章处或外交部委托的地方外办签章,而后外国驻华领事馆再确认签章处或地方外办的印章、签字属实。
涉外公证/书的格式.
根据我国《公证法》的有关规定,涉外公证/书只能由涉外公证处出具。在证词、格式及用纸等方面都有专门规定,而且必须有相关外文译文。普通公证/书不能申办领事馆签章,也不能送往国外使用。
那里可以办理黎巴嫩招标声明领事馆签章+黎巴嫩符合性证明领事馆签章-领事馆签章办理从未如此便捷;一手作,直接送与大使馆、领事馆;杰鑫诚为中国出口商及公民出国提供准确、全面的大使馆认证资讯及代理服务。
联系人:张娜 QQ:1320451403
手机:150139161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