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设计费用是为产品开发制作图纸、工艺、技术规范等设计产生的费用。委托外部研发是为产品开发,委托具有相应技术开发资质的第三方企业、个人或研发机构研发而产生的费用。设计费和委托外部研发在合同上是有其本质区别的。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中,设计合同必须包括项目名称、设计内容、要求、时间节点、设计单位等内容。委托开发合同条款中除去一般合同的要注明的项目名称、内容、时间要求外,还需包括研究内容、技术指标,以及获得成果名称等内容。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中,委托研发合同有几点注意要求:1.委托合同必须列明研究成果归属必须为委托方企业。2.委托研发报货委托境内外其他机构和个人进行研发的支出,取得符合规定条件的凭证均可税前列支,但是,归集高企研发费用时需要按实际发生额的80%进行统计。3.受托方相应收入开具的发票名称应为“技术开发费”,而不是“技术服务费”或其他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