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潮州市金山实验学校食堂服务外包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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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所在地区:广东省,潮州市,湘桥区
一、招标条件
本潮州市金山实验学校食堂服务外包采购项目己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
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0,招标人为潮州市金山实验学校.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
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潮州市金山实验学校是全日制公办初级中学,目前在校学生1729人,教职工140
人,物业管理服务及第三方托管服务人员26人,食堂全年可营业约十个月.供餐形式采用;
定餐供餐与自助配餐相结合.用餐标准接受师生监督,定餐供餐标准为早餐4元/餐、午餐
和晚餐10元/餐(配餐标准由学校与供应商协商确定)。自助配餐,由学生自由选择饭菜,
每周提前公布菜谱及价格.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潮州市金山实验学校食堂服务外包采购项目;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1年06月18日08时30分到2021年06月24日17时30分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年07月12日09时00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年07月12日09时00分
七、其他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05-12-04A-2021-D-E 11175
项目名称:潮州市金山实验学校食堂服务外包采购项目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标的名称:潮州市金山实验学校食堂服务外包采购项目
2、标的数量:1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序号采购内容确定供应商数量服务期限
1潮州市金山实验学校食堂服务外包采购项目1家服务期三年:自2021年7月16日起至
2024年年7月15日止
具体要求详见第二章“用户需求书”。
4、其他: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资格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2、本项目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
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提供下列材料:
(1)法入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适用于法入或其他组织),自然人的身份证
明(适用于自然人)。
(22018年至2020年度内任意-年的年度财务报表(新成立公司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
财务报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年内任意--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如依法免税,则须提供
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4)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年内任意--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凭据(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保
则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
(5)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信贷中国。中“记录失信被执行人”
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任何记录名单之一:
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www.)CCGP政府。(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
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
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如“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显示“没有找
到您搜素的企业“或”没有找到您搜索数据“,视为没有上述三类不良信用记录.如相关失
信记录己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3供应商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提供书面承诺)
(1)不同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2)供应商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2.4供应商应具有具有卫生或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餐饮服务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
(证和食品卫生许可证);(提供复印件)
2.5供应商己按规定获取了招标文件。
2.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系人:刘 工
联系人电话:15210491817 010-87687099
联系人邮箱:zbgs666@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