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伊春机场职工食堂对外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黑龙江省伊春市
一、招标条件
本伊春机场职工食堂对外承包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黑龙江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伊春机场分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伊春机场职工食堂对外承包.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标段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第1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第1包:
详见招标公告“七、其他补充内容”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2021年06月17日09时00分00秒-- -2021年06月22日16时00分00秒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年07月08日09时00分00秒
六、开标时间:2021年年07月08日09时00分00秒
七、其他公告内容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伊春机场职工食堂对外承包项目已由主管部门]批准实施,项目业主为黑龙江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伊春机场分公司。项目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黑龙江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伊春机场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伊春机场职工食堂对外承包项目.
2.2项目地点:伊春机场。
2.3服务期:自签订之日起365日历日(合同到期后经考核审批通过可续签1年,最多续签2次)。
2.4招标范围:伊春机场员工及各驻场单位、外包单位人员日常就餐任务,承包方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承包方承担全部原材料、制作和食堂人员费用,包括用工人员工资、保险、福利.招标方提供水、电、及主要餐食制作设备(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 ;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且公司信誉及财务状况良好.
3.2本次招标为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项外包业务要求最低在岗人数为3人,具体为主厨1人、面案1人、服务人员1人(所有工作人员必须持有近一个月卫生监督部门]核发的健康证,厨师须持有厨师证)。
3.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近三年(近三年是2018年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 , 如有行贿犯罪行为[本次招标所称"行贿犯罪行为"是指各级人民法院判决书中(以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的为准)有判决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犯行贿罪的情形],其投标将被否决.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文件内自行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截图,截图须体现查询结果)。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招标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6月17日至2021年6月22日,每日上午9 : 00时至16 : 00时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9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下同)详见招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联系人:刘 工
联系人电话:15210491817 010-87687099
联系人邮箱:zbgs666@163.com